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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文明服务之星”评比实施细则
护理“文明服务之星”评比实施细则
为迎接建院70周年,树立医院良好的行业形象,展示护士风采,护理部根据上级要求公开、公平的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文明服务之星”的选拔。
要求:
1、护士长不参评。
2、临床科室按照评分标准每科评出1人于4月19日上报到护理部。
3、护理部根据上报结果,于4月20日14:00召开护士长会,所有护士长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不记名投票,现场选举产生9人,上报医院。
4、医院将9人的事迹材料发到微信平台,宣传并投票,最后选出3人,院里进行表彰。
护理部
2018.4.4
附:评分标准。
(一)服务明星考评标准及加减分细则
1、基本条件:20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务态度好、团队精神强、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好、按规定较好地完成各种班次的工作任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2、护士服务行为规范要求:40分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5分)
(2)工作期间不接打私人电话;(5分)
(3)严禁在岗位上吃早点、吃饭、吃零食、看闲杂书籍、追逐打闹、串岗闲聊、上机游戏。(5分)
(4)忠于职守,尊重患者,无论什么理由,不与病人顶撞、争吵,严禁打架斗殴。(5分)
(5)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整洁,具有良好工作生活习惯,不在病区大声喧哗,吹口哨,唱歌,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5分)
(6)尊重患者、病人随叫随到、有问必答、主动巡视病房、观察病情详细认真、报告及时、记录真实全面。(5分)
(7)见到宾客及领导参观指导工作时,主动站立、让座、示意问好,不可目中无人,不理不睬。(5分)
(8)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彼此尊重、信任、理解、支持及爱护,不可傲慢无礼,相互报怨或指责,严禁争吵打架。(5分)
3、仪容仪表:15分
(1)上班精神饱满,形象良好,工作服清洁干净,穿戴整齐规范,扣好衣扣,严禁穿拖鞋。(5分)
(2)左胸前佩带服务牌。(5分)
(3)保持清妆淡雅,头发不过肩,长发盘起或剪短,衣领袖裙不外露,不戴戒指,不涂指甲,不穿响底鞋。(5分)
4、服务用语要求:25分
(1)工作生活中适时使用好“十字”文明敬语,禁止出现服务忌语。(10分)
(2)对病人语言亲切,语气温和,主动询问,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5分)
(3)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为病人服务时,不表现出厌烦、冷漠或不作答。(5分)
(4)接打电话使用明文用语。 (5分)
(二)加减分细则:护理质量属于加减分内容
(1)、加分:
a、护理“三基”考核名列前三名者,依次加3分、2分、1分;单项满分者加1分;
b、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
c、每月病区护理服务态度综合反馈提名最多者加1 分;
d、对保持“服务明星”一年的护理人员年终考核加1分。
(2)减分:
a、每月护理质量检查扣分及学习“宾馆式服务”考核扣分列入每轮评选扣分内容;
b、病人投诉一次扣20分;
c、发生纠纷、严重差错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凡在本考评周期内不得参加服务明星的评选。
d、无论任何原因,在本考评周期内,受到医院通报批评者,不得参加服务明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