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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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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就诊时须向医院提供本人的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卡以确保人、证、卡三者相符。

2.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支付。

3.参保人员如果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当时未能持卡入院的应在24小时内到医院补办医保住院手续。自入院之日起按医保处理。

4.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报销政策和住院标准的,方可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患者经大夫同意符合出院标准者,带好相关的医疗保险手册,医保卡在医保患者审核处进行医疗保险审核,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的患者经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如发生拒不出院患者,在此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5.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擅自离院,如擅自离院出现的任何问题一律由参保人员承担。

6.外伤就诊的医保患者需要向医保中心拨打报案电话,如果逾期未报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